黛熙梦臻萃修护发膜防断发功效第三方检测报告
广东微化检验科技有限公司
功效测试报告
报 告 编 号 MC-GX202407911C
评 价 项 目 防断发功效
样品中文名称 黛熙梦臻萃修护发膜
送 检 单 位 广州采乐化妆品有限公司
检 测 类 型 委托检测
广东微化检验科技有限公司
测试报告
报告编号:MC-GX20240791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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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中文名称 |
黛熙梦臻萃修护发膜 |
颜色和物态 |
黄色膏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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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规格 |
280ml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A2409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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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数量 |
3瓶 |
保质期或限期使用日期 |
2027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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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
2024年09月19日 |
检验完成日期 |
2024年0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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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
化妆品防断发功效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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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依据 |
MC-ZY-167 头发拉断力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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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检单位 |
广州采乐化妆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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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仙村)沙滘村(工业园东区)厂房B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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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美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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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六路18号1栋一、二、三、四楼和厂房B1幢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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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单位试验条件下,
试验结果显示:试验样品组的平均拉断力优于空白对照组的平均拉断力且统计学差异P值<0.05,说明差异显著,试验样品具有防断发功效。
检验结果页
1、材料和方法
1.受试物:化妆品终产品原物。
2.对照组:空白对照,前后对照。
3.试验仪器:头发梳理仪:型号XJ810。
4.试验材料:
体外真发标准发束:长度35cm~50cm,约25g/束。
5.试验方法:
对委托人送检样品依据MC-ZY-167头发拉断力测试的具体要求进行试验,试验过程使用同一仪器和同一测量人员。
试验前准备:选取相同规格的体外真发,随机分成实验组和对照组,每组1束,测试头发的拉断力,每组至少进行5根头发的单次拉伸测试。
试验测定:按照被测样品的使用说明,对实验组头发进行预处理。将发束用自来水润湿后,取适量本产品均匀涂抹在发束,顺着头发至发尾方向捏洗,保证其不蓬乱且均匀受样数分钟,用水冲洗30s,洗净方可进行测试。对照组用清水处理,待其自然干燥后,按照同样的方法再次测量头发的拉断力,并做好记录。
6.结果计算和判定
结果计算:计量资料表示为均值±标准差,并进行正态分布检验,符合正态分布要求,自身前后的比较采用配对t检验,否则采用两个相关样本秩和检验;统计分析为双尾检验,显著性水平为a=0.05。
结果判定:根据数据分析结果,使用试验产品前后拉断力变大或其差值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则认为试验产品有防断发功效,否则认为试验产品无防断发功效。
2.试验结果
表1使用前后实验组和对照组统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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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次数 |
拉断力 |
使用前后差值 |
正态分布检验P值 |
是否正态分布 |
显著性分析P值 |
是否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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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前 |
使用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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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组 |
平均值 |
0.826 |
0.931 |
0.105 |
0.407 |
是 |
0.014 |
是 |
|
对照组 |
平均值 |
0.795 |
0.780 |
-0.015 |
0.393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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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前与使用后的变化率 |
12.71%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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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正态分布检验中,P>0.05,显正态分布,可进行t检验;P≤0.05,为非正态分布,进行秩和检验。
注2:显著性分析中,P<0.05有显著性差异,P≥0.05无显著性差异。
3.评估结论
试验样品组的平均拉断力优于空白对照组的平均拉断力且统计学差异P值<0.05,说明差异显著,试验样品具有防断发功效。
***报告结束***
